2025/02/12 18:01:21 查看190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一、遗产分配的方式有几种?
遗产分配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实物分配:遗产分配在不违反分配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配的方式。适用实物分配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配。
2、变价分配:对不宜实物分配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配,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配:对不宜分配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配:遗产不宜实物分配,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二、送出去的遗产怎么分配?
送出来的遗产,一般都是老百姓的口头表达,在法律上可以认为对于生前赠与出去的财产,即“送出去的遗产”,在继承过程中可能会引发争议。
若赠与合同已履行,即财产已经完成转移,原则上不再属于遗产范围,继承人无权要求重新分配。但若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者受赠人未履行约定义务,如附义务赠与未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赠与人或其继承人可以主张撤销赠与。
如果赠与财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已经完成财产变更登记,如不动产已办理过户手续,原则上受赠人对财产享有所有权,该财产不再作为遗产处理。若赠与未完成交付,如存款未转账、房产未过户,继承人有权主张该财产仍属于遗产范围,并按继承规则进行分配。
其次,赠与财产是否属于遗产,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认定。若被继承人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配偶有权主张赠与无效或请求确认赠与部分仅限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份额。若赠与行为发生在被继承人患病或生命垂危时期,且影响其他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益,继承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
生前赠与的财产在继承过程中需区分是否已完成转移、是否附加条件、是否损害其他继承人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涉及大额赠与或财产分割,建议提前做好公证,确保赠与行为合法合规,减少继承纠纷。
我是继承律师杨志峥,专注遗产继承领域15年,对继承类不同类型案件均有涉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办案方法和思路也不同。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您私信我,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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