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约定协议

2025/02/17 11:29:04 查看136次 来源:潘炯律师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              日办理婚姻登记,现为合法夫妻。为协调家庭矛盾,本着公正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一、婚前财产归属

(一)本协议签署双方明确,各自在婚姻关系成立前所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投资等,均视为个人婚前财产。

(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发生共有或变更。

二、婚后财产分配

(一)考虑到双方的工作情况,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二)任何一方在产生或负担个人债务时,均负有向债权人明示本协议的财产约定的义务,并取得债权人确认知悉本协议书内容的书面凭证交由另一方。

三、共同债务责任

(一)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二)非因家庭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由负债方个人承担。

四、债务承担

(一)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单独产生的债务,由该方个人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二)若一方因个人债务问题导致另一方财产受到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一方因个人债务问题导致另一方名下财产被国家机关查封冻结,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无条件赔偿无过错方的全部损失。

、财产增值处理

一方通过个人财产的财产增值,归该方个人所有。

六、特别约定

因照顾家庭需要,男方每月应当购买婚生子女的奶粉、棉柔巾纸巾尿裤等,并且每月向女方支付     元生活费。

 违约条款

若因一方原因导致另一方名下财产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无过错方有权向造成该结果的一方追偿,若追偿无果,无过错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权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公告费等)均由过错方承担。

 、本协议书未定事项或约定不明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附件,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若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后生效,一式二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拥有相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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