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都谁有继承权?

2025/02/19 13:46:04 查看1583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父母去世后遗产继承遵循"有遗嘱从遗嘱,无遗嘱依法定"原则。本文重点解读法定继承情形下哪些人有权继承父母遗产。


一、法定继承第一梯队:配偶子女父母均分

《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三类法律地位完全平等。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例如:老王去世时留有90万元存款,其妻子、两个儿子、80岁老母亲健在,则四人均分各得22.5万元。


二、特殊情形特别注意的三类人

代位继承权:若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可代替其父母继承遗产(民法典第1128条)。例如:老张儿子小张2010年去世,2023年老张离世时,孙子小小张可代位继承本属于小张的那份遗产。

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1129条)。如李女士丈夫去世后仍长期照料公婆生活,公婆离世后李女士享有同等继承权。

胎儿保留份额:遗产分割时应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民法典》第1155条)。


三、第二顺序继承人启动条件

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缺失时,遗产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民法典》第1127条)。需特别注意: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均享有继承权。

例如:王先生终身未婚无子女,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父母先于其外祖母去世,王先生去世后遗产由其同父异母的弟弟和健在的外祖母继承。


四、遗嘱继承优先原则

《民法典》第1123条确立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但需注意两点:
①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②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以最后设立的遗嘱为准。

例如:陈老立有公证遗嘱将房产给长子,临终前另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给次子,最终以自书遗嘱为准。


五、需要格外提示4点

1.继承开始后要立即确定是否存在有效遗嘱;

2.注意收集亲子关系证明、收养文件等关键证据;

3.遗产分割前需先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4.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


我是继承律师杨志峥,专注遗产继承领域15年,对继承类不同类型案件均有涉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办案方法和思路也不同。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您私信我,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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