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1 08:07:48 查看25次 来源:袁伟民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梁梦莲
在日常消费中,为享受会员折扣或优惠,大家往往会选择一次性充值数额较高的套餐,然而,若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卡内余额可以要求返还吗?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3年2月,杨先生在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办的音乐会所办理会员充值。2024年8月,杨先生前往店内消费时,却发现该音乐会所已关闭,但其此前从未收到歇业闭店类似的通知或消息,且卡内尚有未消费余额7000余元。随后,杨先生多次联系该会所的负责人,希望其退还卡内余额,但会所置之不理。因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处于注销状态,杨先生遂对该公司全体股东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卡内余额7000余元。
仙桃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2月,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时,该公司的4名股东出具了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载明:“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2024年4月,该公司开办的音乐会所关闭门店停止经营。2024年7月,该公司完成注销。
法院认为,杨先生在原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办的音乐会所预充会费进行消费,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原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其民事权利义务能力消灭,案涉服务合同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均无法履行,故该合同应自该日起终止。
原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依法清偿债务,就本案而言,应当退还杨先生尚未消费的费用。该公司在未退还杨先生尚未消费的服务费的情况下,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则该公司股东应依法承担案涉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故杨先生要求该公司股东退还其卡内余额于法有据。
最终,仙桃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全体股东支付杨先生7000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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