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6 17:59:15 查看60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就按遗嘱来,继承人一般不会因份额发生争议。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经常为各自继承遗产的份额大小而发生争议:主张自己多分,他人要少分或不分。下面我将详细讲述《民法典》下可以多分遗产的四种情形。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这是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权平等,平均继承财产。但是考虑到实践情况中的公平正义、保护老年人弱者权益等等,《民法典》第1130条作出了更多的规定。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这种情形下多分遗产,必须满足两项特殊要求:一是生活有特殊困难,而不是有一般困难,二是缺乏劳动能力。如果因为自身不工作而导致没有经济来源,不在此列,常有一些继承人在案件中表示自己有多项轻微疾病,还拿出诊断记录,这些一般都不满足此项要求。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比如我曾亲办过的一个案例中,我方当事人独自照顾了老人二十年,其他继承人都没有照顾,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咨询者就属于“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所以我方当事人有权利在继承遗产时要求多分。
需要提示的是,“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并不是尽到了更多扶养义务,如果其他继承人也尽了扶养义务,比如三个子女轮流照顾老人,A一年照顾六个月,B/C每人一年照顾三年,此时A就不能要求多分遗产,因为A只是相对而言更多尽到了扶养义务。所以,这一点也是法律实践中举证责任、法庭审查的重点。
三、其他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于这类继承人不分或者少分遗产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如果继承人自身无生活来源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等(家庭主妇不属于无扶养能力,没有收入来源也要赡养老人),根本不具备扶养被继承人的能力和条件,则不属于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的情形。二是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
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定继承人之间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可以协商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我国民法典充分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各法定继承人经协商一致,同意不均分遗产的,继承份额也可以不均等。以上就是四种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形。
我是继承律师杨志峥,专注遗产继承领域15年,对继承类不同类型案件均有涉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办案方法和思路也不同。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您私信我,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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