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类刑案中的假药认定意见,应该如何质证?

2025/03/02 12:39:04 查看52次 来源:邹玉杰律师

在假药类刑事案件中,假药认定意见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假药认定意见的质证环节至关重要。

以下是对假药认定意见进行质证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审查认定意见的法律依据

首先,需要审查假药认定意见是否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假药的认定应直接适用《药品管理法》的认定规则。

因此,要仔细核对认定意见中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完整。

二、审查认定意见的出具机构

其次,要审查出具假药认定意见的机构是否具备法定资质。

根据上述规定:

对于《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项及第三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假药、劣药,能够根据现场查获的原料、包装,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作出判断的,可以由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意见。

对于依据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其他规定认定假药、劣药,或者是否属于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款第六项规定的假药、劣药存在争议的,应当由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出具质量检验结论。

三、审查认定意见的检验过程

接下来,要审查假药认定意见的检验过程是否合法、公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检验样品:

要审查被检验的药品样品是否来自涉案药品,且数量是否满足检验要求。

如果样品数量不足或来源不明,将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进而导致认定意见不足以作为定案依据。

2. 检验方法:

要审查检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如果检验方法存在缺陷或不符合规定,将导致检验结果不可信。

3. 检验机构:

要审查检验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和条件,以及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如果检验机构或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将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审查认定意见的结论

最后,要审查假药认定意见的结论是否准确、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结论与证据是否一致:

要审查认定意见的结论是否与现场查获的原料、包装、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材料相一致。

如果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将影响认定意见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 结论是否合法合理:

要审查认定意见的结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违法或不合理之处;同时,要核实结论是否与案件事实相吻合,是否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如果结论存在违法或不合理之处,将影响定罪量刑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另外,还要核实认定意见中的推理过程是否合理、充分,是否存在主观臆断或片面之词。

五、提出质证意见和建议

在质证过程中,如果发现假药认定意见存在上述问题或缺陷,应及时提出质证意见和建议。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要求重新检验或鉴定:

如果认为检验过程存在缺陷或检验结果不准确,可以要求重新进行检验或鉴定。


2. 要求补充证据或材料:

如果认为认定意见的依据不足或证据不充分,可以要求补充相关证据或材料。

3. 提出对认定意见的异议:

如果认为认定意见的结论不合法、不合理或逻辑不严密,可以提出对认定意见的异议,并要求法院或检察机关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

对假药类刑事案件中的假药认定意见进行质证需要全面、细致、深入地审查其法律依据、出具机构和人员、检验过程以及结论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注意质证技巧和策略的运用,以确保质证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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