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账号交易有风险,买卖需谨慎

2025/03/03 08:28:08 查看16次 来源:袁伟民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谢遥遥

 

  网购游戏账号被“找回”,买家能申请退款吗?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合同纠纷案,判决卖家返还31150元,并承担买家为实现债权支持的律师费。


  李某某系售卖游戏账号的主播。2024年5月,买家董某某通过网络平台与李某某订立游戏账号采购合同,约定董某某以单价89元的价格,向李某某购买500个新的游戏账号。合同订立后,董某某向李某某支付采购款4万余元,李某某亦提供500个游戏账号。董某某在收到该500个游戏账号后,未对账号进行密码修改等事宜,且使用了这些游戏账号一个半月后,500个游戏账号被批量找回。


  次日,李某某又向董某某提供新的500个账号,但新的500个账号依旧被找回或者无法登录。董某某因与李某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福鼎法院要求李某某全额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某与李某某通过网络平台签订电子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有效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李某某作为卖家,应当依照合同约定保证提供的游戏账号不被找回,即李某某负有保证游戏账号能够正常使用的义务。但李某某所提供的500个账号现已全部被找回,且再次提供的500个账号亦被找回或无法登录,造成董某某无法继续控制、使用游戏账号,案涉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董某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李某某应承担相应的退款责任。


  同时,董某某作为买方,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非官方渠道购买游戏账号时,应尽到审慎义务,但其在向李某某购买游戏账号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审慎义务,对合同的解除亦存有一定过错,其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