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3 15:26:20 查看123次 来源:管艳玲律师
一、什么是职业闭店人?
“职业闭店人”系以帮助经营者逃避公司债务为目的,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致使债权人债权无法受偿。
二、职业闭店人行为的性质认定以及其应承担何种民事法律责任。
1.关于职业闭店人行为的性质认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 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并提供虚假材料注销公司等方式帮助公司及其股东逃避债务,并从中获取利益,其身份系“职业闭店人”。
2.关于职业闭店人行为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 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 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综上,“职业闭店人”以帮助经营者逃避公司债务为目的,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致使债权人债权无法受偿,债权人主张该“职业闭店人”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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