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这5种“合法强拆”其实都是违法的!

2025/03/07 10:42:53 查看43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导语:随着新《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的完善,征地拆迁程序日益规范,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披着合法外衣”的强拆行为。作为专业征拆律所,我们结合最新案例与法律规定,总结以下5种看似“合法”实则违法的强拆情形,提醒被拆迁人警惕并依法维权。  


一、未经法院裁决的“行政强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只有经人民法院审查裁定后实施的司法强拆才合法。若地方政府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接组织人员强拆,即便以“公共利益”为名,也属违法。  

  常见情形:  

  1.镇政府或村委会自行组织强拆

  2.拆迁方口头威胁“不搬就拆”,未履行法定程序  

 维权关键:强拆主体必须是法院,其他部门无权直接实施。  

  二、未作出补偿决定的“先拆后补”  

  合法强拆的前提是已作出合法有效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且补偿款足额到位。若拆迁方未与被征收人达成协议,也未作出补偿决定便强拆,即构成违法。

  典型案例:吉林某养殖场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遭强拆,法院最终确认强拆违法。  

  法律依据:征收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否则可依据《行政强制法》提起赔偿诉讼。  

  三、剥夺复议诉讼权利的“突击强拆”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享有一定时间的复议期和诉讼期。若拆迁方在法定期限未届满时突击强拆,属严重程序违法。  

  陷阱识别:  

 1.拆迁方以“已公告”为由缩短维权期限

 2.未书面告知复议、诉讼权利  

  律师建议:即使对补偿不满,也需及时提起法律程序,阻止强拆进程。  

  四、以“拆违”名义规避征收程序的强拆

  部分地方政府将合法建筑“突击认定”为违建,绕过征收程序直接强拆。根据《城乡规划法》,违建认定需严格履行调查、告知、听证等程序,且强拆必须由法院或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

  违法特征:  

 1.未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或未保障申辩权

 2.国土、城管等部门越权强拆  

  五、补偿未落实的“协议强拆”  

  即使已签订补偿协议,若安置房未交付、补偿款未到位,拆迁方便强拆,仍属违法。根据《土地管理法》,补偿必须实际履行,不得以协议替代法定保障。

  风险提示:  

 1.警惕“空白协议”或口头承诺  

 2.留存转账凭证、安置房建设进度等证据  

  征拆律师的3点维权建议

 1.固定证据:对房屋现状、强拆过程全程录像,保留产权证明、补偿文件等原件;

 2.及时报警:强拆现场立即报警并要求笔录,为后续诉讼留存依据;

 3.法律反击:针对违法强拆,可提起行政诉讼确认行为违法,并申请国家赔偿。

  结语 

  自从新法实施后,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审查更加严格,但实践中仍存在权力滥用空间。被拆迁人需清晰识别“合法外衣”下的违法实质,借助专业法律力量捍卫权益。若您遭遇类似问题,可联系本所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延伸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行政强制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拆案件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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