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2 21:47:00 查看154次 来源:李光伟律师
成功案例|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工伤认定!企业胜诉关键在此!
近日,某公司委托代理的一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取得关键进展!在诉讼过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重新审查,主动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书,最终认定员工张某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案件背景】
2024年4月18日,某公司员工张某完成隧道开挖工作后,搭乘工友摩托车返回生活区。途中车辆侧翻,张某左脚严重骨折。人社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从事收尾性工作受伤”,认定其构成工伤。某公司认为该认定存在事实与法律错误,遂提起行政诉讼。
【关键转折】诉讼中,行政机关重新审查证据后,主动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
【争议焦点与撤销理由】
“收尾性工作”如何界定?
人社局原认定:张某下班后离开工作场所的短暂过程属于“收尾性工作”。
企业主张:张某已结束工作,搭乘摩托车系“返回生活区休息”,行为目的与工作无关,且事故发生于工作场所外。
行政机关重新审查结论:“收尾性工作”应严格限定在工作场所内(如清理工具、交接班等)。张某已离开作业区,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原决定。
【案件启示】企业维权三大要点
1.精准界定“工作边界”
收尾性工作:仅限工作场所内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活动(如工具整理、安全检查)。
上下班途中:通勤行为一般不纳入工伤范畴,除非符合“非本人主责交通事故”条件。
2.安全管理“留痕”是关键
某公司胜诉核心在于完整保存安全教育记录、会议签字文件,充分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建议:定期开展安全培训,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并存档事故应急预案、违规处罚制度等文件。
3.主动应对行政争议
企业对不当工伤认定应及时提起复议或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促使行政机关重新审查证据。
提示:提交证据需逻辑清晰,重点围绕“工作时间、场所、工作关联性”三要素反驳。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规范制度:在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中明确“工作场所”“工作时间”范围,避免模糊表述。
强化证据链:考勤记录、监控视频、事故现场照片等均可作为争议解决的关键证据。
联动专业团队:工伤认定争议涉及法律与事实交叉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针对性应诉策略。
【结语】
本案中,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原决定,不仅为企业避免了经济损失,更凸显出合规管理与证据留存的重要性!面对工伤争议,企业唯有“制度完善+证据扎实+应对果断”,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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