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续存期间,丈夫竟用20万给小三买车?必须追回! ——为A某追回丈夫婚内擅自处分的20万共同财产

2025/03/14 11:24:53 查看35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原告:A

被告1B

被告2C

 

案情回顾

A某和B某原本是夫妻,2022年底离婚。202310月,A某发现,B某婚内不仅和C某有不正当关系,还用20万夫妻共同财产给C某付了一辆豪车首付!

A某遂起诉至法院,指出B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严重侵害了她的权益。而C某明知B某已婚,还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收取巨额财产,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诉求

1、 确认B某向C某赠与20万元的行为无效;

2、 要求C某向原告返还20万元购车款,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3、 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5万元律师费及诉讼保险费。

 

法院判决

1A某有权要求C某返还20万元购车款。根据各方陈述,这笔钱是赠与行为,法院确认其性质为赠与合同。

2、根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B某用20万元付购车订金时,他和A某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而且双方并未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因此,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某未经A某同意擅自拿出20万元送人,属于无权处分,赠与合同无效。

3、因赠与合同无效,C某必须全额返还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4、律师费 5万元及诉保保险费应由B某承担。

 

案例评析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B某未经同意擅自拿出20万赠与C某,属于无权处分。律师通过引用《民法典》第1062条,证明该赠与行为无效,且C某取得的款项构成不当得利。

在诉讼中,律师团队全程协助A某收集关键证据、厘清法律依据、制定策略,并据理力争,终于成功追回这笔共同财产,维护了A某的权益。

 

小贴士

��⚖️ 夫妻财产个人财产:婚内的大额花销,未经配偶同意,很可能被认定无效!

��⚖️ 对不正当行为说“不”:不正当的赠与行为不仅得退钱,还可能要赔偿损失

��⚖️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面对权益受损,不要害怕诉讼,用法律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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