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或高管?

2025/03/15 22:32:11 查看211次 来源:邢环中律师

 

一、犯罪记录对股东与任职资格的影响不同

 

有案底(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在法律上享有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但若涉及担任公司高管、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则可能受到严格限制。

法律的核心逻辑在于:投资权是公民的基本经济权利,而管理权因涉及企业公信力与社会责任,需设置准入门槛

 

二、股东资格:法律不设障碍,但有例外情形

 

根据《公司法》,自然人成为股东只需满足两个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履行出资义务。刑事犯罪记录本身不会剥夺其投资权利,例如因故意伤害罪服刑期满的人员,仍可投资餐饮公司并享有分红。

 

例外需注意:若法院判决中明确禁止其进入特定行业(如证券、金融领域),或所涉罪名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可能被限制投资相关领域的公司。

 

此外,若股东因犯罪被法院冻结股权,则在冻结期间无法行使表决、转让等权利。

 

三、高管与法定代表人:刑满后仍需“冷却期”

 

若计划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法定代表人,法律设置了明确的“禁业期”:

  1. 经济犯罪与剥夺政治权利:5年冷却期

依据:《公司法》第146条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刑的人员,刑满5年内不得担任公司高管;

剥夺政治权利:若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同样需待刑满5年后方可任职。

  1. 其他犯罪:3年冷却期

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明确,除经济犯罪外,其他罪名(如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刑满3年内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1. 绝对禁止情形

正在服刑或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如拘留、监视居住);

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且到期未清偿。

典型案例:张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第4年欲担任某科技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其刑满未逾5年,因此不能任职;但若仅作为股东投资,则不受限制。

 

四、特殊行业的终身或长期禁业规定

 

某些行业基于公共利益考量,对犯罪记录人员的限制更为严苛:

金融领域:根据《证券法》《保险法》,因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人员,可能被终身禁止进入行业;

教育与医疗行业:性侵害、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记录人员,终身不得设立或投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

食品药品行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刑的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五、企业合规与个人权利保护指南

 

(一)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1. 入职背景审查

对拟任高管或法定代表人,应要求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平台核查其诉讼与信用记录。

  1. 公司章程设计

可约定“股东或高管存在特定犯罪记录时,需强制转让股权或限制其表决权”;

明确法定代表人、高管的任职资格细则,避免法律纠纷。

(二)个人如何规避风险?

  1. 投资前自查

若涉及经济犯罪,需确保刑满超过5年再申请高管职位;

查询目标行业是否存在特殊禁业规定(如教育培训、金融等)。

  1. 依法维权

若公司以犯罪记录为由拒绝股东分红或参会,可依据《公司法》起诉要求保障股东权利;

对登记机关的不予任职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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