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敏律师:情侣同恋爱期间资金往来是借款还是赠与?

2025/03/17 15:15:35 查看116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标题:情侣同恋爱期间资金往来是借款还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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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咨询:情侣同恋爱期间资金往来是借款还是赠与?

 

林智敏律师解答:小额转账(如520、1314等特殊金额)或节日红包通常视为赠与,分手后无需返还;大额转账若没有明确借款证明(如借条、聊天记录等)且用于共同生活开支,一般也按赠与处理;但若有大额资金用于购房、投资等特定用途,或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合意(如备注“借款”),分手后可能需返还。建议大额资金往来保留书面约定或转账说明,避免纠纷。

 

典型案例:恋爱期间大额转账需返还的司法判例

案例背景‌:
李某与张某恋爱期间(含订婚后)累计转账47万余元,包括‌8万元订婚彩礼‌、‌8万元结婚资金‌及多笔大额消费转账(如购买手机、金饰等)。双方未登记结婚,李某起诉要求返还全部款项‌。

 

法院判决要点‌:

大额转账及彩礼性质认定‌:

法院认定订婚彩礼、结婚资金‌及单笔超2000元的转账(合计36万余元)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婚约解除需返还‌。

小额日常转账(如共同生活开支)及节日红包等,因属于情感维系,无需返还‌。

 

返还金额裁量‌:

综合考虑同居时长、消费水平及公平原则,法院判决张某返还28万元‌

 

法律依据‌:

婚约财产纠纷中,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彩礼、购房款等)属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若婚姻未缔结,受赠方应返还‌。

特殊金额(如520、1314)或日常小额转账,视为一般赠与,不可撤销‌。

 

风险提示‌:

明确资金性质‌:大额转账建议备注用途或签订书面协议,避免争议‌。

证据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可辅助证明借贷合意或赠与意图‌。

该案例反映司法实践中对恋爱大额转账的审慎态度,强调“目的性赠与”与“日常赠与”的区分‌。

 

如需要了解更深入的情侣间转账案件问题,欢迎咨询林智敏律师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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