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视角:《魔域》赌博案中的法律争议与辩护空间

2025/03/27 21:46:44 查看23次 来源:邢环中律师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办理涉《魔域》网络赌博案件中发现,此类案件存在证据链断裂、主观故意认定模糊、责任主体多元等复杂争议。本文从刑辩实务角度,剖析案件核心矛盾点及辩护策略:

 

一、罪与非罪

《刑法》303条规定的赌博罪需同时满足组织性”“营利性”“赌资可兑性三大要件。但实务中,部分案件存在法律定性争议:

虚拟道具的财产属性认定
控方常以阿拉玛之魂黑市交易价直接认定道具具有现实财产价值,但辩护中需质疑:游戏运营商明令禁止道具线下交易,黑市价格是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市场公允性?玩家私下交易是否属于民法调整范畴,能否直接等同于赌资

主播行为的组织性界限
某案辩护成功案例显示:主播仅提供代练服务,未参与赌资结算,最终被认定为中立业务帮助而非开设赌场。关键辩护点在于:直播内容是否具有公开招赌性质(如是否存在下注”“赔率等诱导性话术),资金流是否形成闭环(主播账户与赌客是否直接发生货币兑换)

 

二、数额认定:涉案金额的辩护突破点

在多起亿元级案件中,控方指控金额常包含虚拟道具折算值”“重复交易流水”“未兑现金额,辩护中需重点审查:

  1. 魔石来源合法性

若主播通过官方渠道原价购买魔石,加价转卖属市场行为,与赌资性质存在本质差异;部分案件存在黑产魔石(盗号、外挂获取),此类道具价值应归零,不能计入赌资总额。

 

  1. 资金流水真实性
       
    某东莞案件辩护中,通过审计发现:40%转账记录无备注用途,无法证明与赌博直接关联;部分赌客实为工作室雇员,制造虚假流水抬高涉案金额。


辩护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涉案金额从1400万核减至620万。

 

三、责任切割:多元主体中的辩护策略

  1. 游戏运营商的过错举证
       
    在杭州某案中,辩护团队调取证据证明:运营商明知阿拉玛爆率异常却未修复,客观上助长赌博风险;游戏内置世界喊话功能被用于发布赌局广告,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


辩护效果:法院认定运营商存在过失,主犯刑期从量刑建议的5年降至3年。

 

  1. 玩家参与的罪责边界
       
    上海某案中,玩家李某虽输掉50万元,但无证据证明其发展下线或抽头渔利;充值记录显示其90%资金用于正常游戏消费。


  2.    
    辩护结果:检察机关最终未对李某提起公诉。

 

四、量刑辩护:法定从轻情节的运用

  1. 赌资回收对主观恶性的影响
       
    部分主播在案发后退还赌资,辩护时可主张:退赔行为反映其无非法占有目的;符合《赌博罪司法解释》中酌情从宽处理情形。

  2. 技术中立的辩护空间
       
    合肥传送书案中,辩护人提出:随机传送是游戏固有机制,被告人仅利用规则未篡改代码;坐标竞猜模式与体育彩票比分竞猜性质类似。
       
    判决结果:主犯刑期从建议的7年改为4年。

 

启示:

当前司法实践对游戏涉赌案件仍存在法律适用尺度不一、证据标准模糊等问题。作为辩护律师,需从技术原理、资金流向、平台责任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尤其关注:

  1. 严格区分游戏玩法创新赌博模式设计的界限;

  2. 阻断主观明知的推定逻辑,强调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3. 善用《网络安全法》《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行业规范,切割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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