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食品公司商标侵权案胜诉获赔200万元——林智敏律师团队代理原告经典维权战例‌

2025/04/03 17:22:07 查看38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广州某食品公司商标侵权案胜诉获赔200万元——林智敏律师团队代理原告经典维权战例‌

 

当事人

原告‌:广州某调味品有限公司(主营高端酱油,持有“醇厨”图文商标,)

代理律师‌:林智敏律师团队

 

被告一‌:肇庆某食品加工厂(侵权酱油生产商)

被告二‌:深圳某电商供应链公司(电商店铺代运营方)

 

案情简介

原告2019年注册“醇厨”商标,其古法酿造酱油通过米其林餐厅合作年销超5000万元。2023年,原告发现被告一生产的“醇厨坊”酱油在京东超市以“老字号升级版”宣传,商标采用与原告相同的书法字体及酱缸图形设计,包装瓶型相似度达90%,售价仅为正品60%。经查证,侵权商品通过20个线上店铺销售超50万瓶,导致原告经销商集体压价。林智敏律师团队代理原告启动维权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

2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200万元;

3在报纸刊登侵权澄清声明。

 

被告辩护意见

被告一(生产商):

1“醇厨坊”增加“坊”字形成新含义,系独立创作;

2主张酱缸图案为调味品行业通用标识。

被告二(代运营方):

1出示《店铺代管协议》,称仅负责页面设计;

2质疑原告主张的商誉损失计算方式。

 

案件争议焦点

1、后缀添加是否改变商标显著性

2、瓶型设计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保护要素;

3页面设计方对侵权文案的法律责任。

 

判决结果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

1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2万元(含侵权商品购买鉴定费15万元);

2在京东平台公示判决书摘要30日。

 

观点

1商标混淆性判定‌:“醇厨”为商标核心识别部分,添加“坊”字未形成新含义(参考《商标审查标准》第三部分);通过味觉测试报告证实,43%消费者误认“醇厨坊”为原告新品(《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2包装装潢保护延伸‌:原告酱油瓶的棱纹设计已申请外观专利,被告瓶型相似度构成不正当竞争;采纳三维激光扫描数据,量化瓶体结构重合度87%

3代运营方过错认定‌:被告二设计的“老字号升级版”文案直接引发市场混淆,未尽合理审查义务。

 

案件总结

本案系林智敏律师团队在‌食品行业立体化维权的典范案例‌,策略创新点包括:

1使用热成像技术检测侵权商品酿造工艺(证实未采用古法酿造);抓取被告1688平台采购数据,溯源侵权包材供应商。

2同时启动《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双重诉讼,赔偿额叠加计算,强化三维包装法律保护力度。

3采用新推行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迫使被告自证成本利润;确认代运营方文案设计构成帮助侵权。

 

本案关键词

#广州商标侵权律师 #食品行业维权 #三维包装保护 #高额判赔案例

#林智敏律师团队 #调味品商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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