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3 22:02:46 查看16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A某的辩护律师:林智敏律师团队
基本案情
A某原是某公司员工,凭借出色的外贸能力,赢得了公司法定代表人B某的信任。2020年5月,A某与B某夫妇达成口头协议,共同从事进出口贸易。双方约定:A某负责市场拓展、订单获取及货物采购;B某夫妇负责资金投入,利润和亏损各占一半。合伙经营持续至2022年7月,因业务亏损,B某突然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A某“非法占有投资款”,涉嫌诈骗罪。
这真的是诈骗,还是一起因合伙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
辩护难点:三大核心争议!
1、 这到底是合伙,还是诈骗?
本案的关键在于资金的性质——到底是投资款,还是合伙经营款项?
✅控方观点: B某称自己“投资”给A某,A某却“擅自挪用资金”。
✅辩方观点:这些资金明确用于合伙经营,并非个人占有。
📝律师策略:提供利润结算记录、业务往来凭证等证据,证明口头合伙关系的真实存在,反驳诈骗指控。本案应定性为民事合同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控告人B某实际通过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滥用权利,不利于营商环境的建设。
2、A某是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诈骗罪的核心要素之一是非法占有目的。
✅ A某始终履行合伙职责,没有携款潜逃;
✅资金均用于业务经营,没有用于私人消费或非法用途。
📝律师策略:结合资金流向、履约能力、业务开展情况等证据,证明A某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3、认定犯罪金额是否存在错误?
控方指控A某涉嫌诈骗240余万元,但事实却是B某转给A某的款项与A某转给B某的款项的差额只有48余万。另外,物流公司人员将货款转给B某的款项约有40-50万元,后B某将该笔款返还给A某,故该笔款项性质不属于投入款项,理应在犯罪数额中剔除。
📝律师策略:剔除不属于犯罪金额的款项,确保司法机关准确核算,以防因错误认定导致刑责加重。
案件结果:撤案!
经过律师团队的积极辩护,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1步:律师迅速介入,在关键阶段成功为A某争取取保候审,避免长期羁押;
✅第2步:一年内持续提交关键证据,成功解除取保候审;
✅最终结果:公安机关依法撤案,A某彻底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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