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跨境电商商标侵权胜诉案:林智敏律师助“轻氧”品牌获赔150万

2025/04/07 09:47:55 查看295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广州跨境电商商标侵权胜诉案:林智敏律师助“某某”品牌获赔150

 

当事人

原告‌:广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某某®”,主营美容仪器)

原告代理律师‌:林智敏律师

 

被告‌:深圳某跨境贸易公司(亚马逊、速卖通店铺运营方)

 

案情简介

被告在亚马逊、速卖通平台销售与原告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某某美肤仪”商品,使用‌“某某+拼音QINGYANG”标识‌,并模仿原告产品外观设计。侵权商品销往欧美及东南亚市场,累计销售额达‌680万元‌,导致原告海外代理商退货率激增35%,品牌国际声誉严重受损。

 

原告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全球范围内的生产、销售行为;

2索赔侵权获利及商誉损失160万元(含境外公证费、翻译费28万元);

3要求亚马逊披露侵权店铺资金流水并冻结账户;

4被告在亚马逊美国站首页连续30日刊登侵权声明。

 

被告辩护意见

1主张“某某”商标未在欧美注册,不构成跨境侵权;

2称产品外观增加LED灯带,与原告专利存在区别;

3否认原告主张的销量,声称实际利润仅50万元。

 

案件争议焦点

1中国注册商标在海外电商平台的保护范围

2被告行为是否构成“叠加侵权”

3境外公证文书及销售数据的司法采信标准

 

判决结果

1被告立即停止全球销售并销毁模具,亚马逊下架全部侵权链接;

2判赔150万元(含合理费用),创同类案件赔偿纪录;

3被告在亚马逊美国站首页连续30日刊登侵权声明。

 

核心观点

1商标保护范围

“被告通过中国境内主体在境外平台销售侵权商品,且发货地、收款账户均在中国,应适用《商标法》管辖”(援引《商标法》第48条、第57条)。

2恶意侵权认定

“被告在商品描述中直接使用‘中国某某同款’字样,主动诱导消费者混淆,构成故意侵权”。

赔偿计算创新‌:“结合原告提供的亚马逊后台销售数据(680万元)、行业平均利润率(40%)及被告销毁财务账册的行为,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全额支持原告赔偿主张”(《商标法》第63条)。

案件总结:林智敏律师团队核心策略

1跨境证据链搭建‌:

委托美国、德国公证处对‌亚马逊、速卖通侵权页面‌取证;通过海关数据调取被告‌出口报关记录‌,锁定侵权规模;组织海外消费者录制‌混淆误认视频证据‌。

2法律规则突破‌:

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突破地域管辖限制;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指控被告整体抄袭品牌视觉体系。

3赔偿精细化论证‌:

提交原告‌国际市场授权许可协议‌(单年许可费200万元),佐证商誉损失;引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同类案例,支撑高额判赔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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