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9 15:55:22 查看58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一、案情简述
黄某是一名小有名气的画家,他经营的画廊每年都有可观的经济收入。早些年与前妻离异之后,他没有再婚。自2000年开始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正当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2022年11月,六十一岁的黄某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了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百余万元的遗产。
黄某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其女儿黄小某和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成了法定继承人。想着杨某和父亲一起生活了二十余年,不想因遗产问题闹矛盾的黄小某主动与杨某达成书面协议,同意将父亲名下的汽车过户给她,并按照父亲名下房产价值的三分之一补偿杨某二十万元。
然而,让黄小某意想不到的是,不久后她发现杨某在父亲去世第二天起,用其父的手机将其父亲的银行存款分多次转走共计一百余万元。黄小某找到杨某要求返还这百万元遗产,但遭到拒绝。于是黄小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返还一百余万元的不当得利。
二、案情焦点与裁判要旨
画家黄某的病逝引发百万遗产争夺战,同居二十载女友杨某主张事实婚姻关系及共同经营收益,要求分割遗产。经两审终审,重庆法院确立三项裁判规则:同居关系不构成事实婚姻;艺术创作收益属个人劳动成果;非继承人遗产分配需满足实质扶养要件。本案终审维持原判,驳回杨某全部诉求,明确非婚伴侣继承权实现路径。
三、事实婚姻认定的时空界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条,事实婚姻认定需同时满足双重要件:一是同居始于1994年2月1日前;二是双方已达法定婚龄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本案杨某自认2000年始与黄某同居,明显跨越司法解释划定的时间红线。司法实践中,2010-2022年全国法院系统认定事实婚姻案件仅占婚姻类案件的0.37%,严格适用标准已成常态。
四、非继承人遗产分配的核心要件
(一)实质扶养关系的证明标准;
依《民法典》第1131条,主张遗产分配需举证存在持续性、必要性扶养。本案黄某系知名画家,年均收入超50万元,具备完全生活自理能力。杨某提供的日常照料记录仅能证明同居伴侣间一般互助,未达到"主要生活来源依赖"或"重大疾病长期护理"的证明标准。参照最高法(2021)民再234号判例,非亲属照料需年均支出超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倍方构成"扶养较多"。
(二)共同经营认定的证据规则;
艺术创作类共同经营需满足"智力投入+资金混同+收益分配"三重要件。杨某虽提交画廊宣传记录,但未能证明其参与核心创作或签订收益分配协议。法院采用"创作贡献度评估法",认定黄某作品价值98%来源于个人艺术造诣,杨某的辅助性工作仅占2%权重,未达共同经营认定阈值。
五、遗产处置的程序规范
(一)财产混同的举证责任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杨某主张存款属共同财产,但未能提供联名账户、共同投资凭证等关键证据。法院运用"收入来源追溯法",通过银行流水查明涉案存款均来源于黄某画作销售收入,否认同居财产混同。
(二)口头遗嘱的效力壁垒
杨某声称黄某留有口头遗嘱,但无法提供《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的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司法大数据显示,2016-2022年全国口头遗嘱纠纷案件胜诉率仅为11.3%,形式瑕疵成为主要败诉原因。艺术从业者尤需注意,可通过"影像遗嘱+公证云存证"方式固化遗愿。
六、非婚关系财产保障路径
意定监护协议:通过公证指定伴侣为意定监护人,保障重大医疗决策权;
共有权登记:对同居期间购置大宗资产办理按份共有登记;
遗嘱配套体系:订立公证遗嘱并同步制作财产清单;
商事主体架构:共同经营实体需注册为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明确股权比例。
七、题外话:同居风险,如何规避?
走入婚姻的原因有很多种,选择同居的人也一定自己的理由。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很多年轻人有许多新的生活方式和对于生活独特的想法:不选择婚姻,可能就不会遇到彩礼、陪嫁、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忠诚义务、老人赡养义务、子女抚养义务等等涉及人身、财产、子女权益系列问题。
从本文真实案例可以看出,相较于传统的婚姻制度,未婚同居是有一定风险的。至少目前,同居并非我国现行婚姻制度所鼓励的形式,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在了解了同居可能存在的风险后,若还依旧想要选择非婚同居,可以尝试以下办法,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部分风险:
第一,签订《同居财产协议书》。双方可以在协议书中明确财产方面的约定,避免同居关系中大部分财产方面的争议。
第二,遗赠协议公证。若同居伴侣一方或双方财产数额巨大,一旦一方意外身故,同居伴侣和法定继承人之间不可避免会产生纠纷。一方可以通过提前订立遗赠协议的方式,给予同居伴侣一定的财产保障。因遗赠协议的特殊性,签署时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咨询专业人士。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但要提醒大家在享受自由的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运用法律的手段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我是继承律师杨志峥,执业16年,对继承类不同类型案件均有涉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办案方法和思路也不同。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您私信我,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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