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0 09:42:12 查看112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在武汉,邓先生是一名长期从事高强度脑力工作的工程师,工作压力巨大,生活作息极不规律。近段时间,邓先生经常感到头痛,疼痛主要集中在头部两侧,呈搏动性疼痛,尤其是在工作劳累后,头痛会更加剧烈。同时,他的视力开始变得模糊,看东西时总有一种雾蒙蒙的感觉,原本清晰的物体变得模糊不清。
邓先生还出现了呕吐的症状,呕吐通常在头痛剧烈时发生,呈喷射状。此外,他的身体出现了内分泌紊乱的症状,如体重突然增加、皮肤变得粗糙等。邓先生起初以为是自己工作压力大导致的身体不适,便自行购买了一些止痛药和眼药水使用,但症状并没有得到改善。
随着症状的不断加重,邓先生在一次工作中突然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头部 CT、磁共振成像(MRI)等一系列详细检查,邓先生被确诊为急性脑垂体瘤出血,肿瘤出血压迫了视神经,导致他的视力严重受损,并且出现了昏迷的症状,需要进行开颅手术来清除血肿,并且术后需要进行长期的康复治疗。
邓先生想起自己投保的医疗险,便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审核时,以邓先生在等待期内出现头痛、视力模糊、呕吐及内分泌紊乱为由拒赔。保险公司认为,邓先生在投保后的等待期内就出现了这些症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并且推测急性脑垂体瘤出血(压迫视神经致视力严重受损、昏迷,需开颅手术及后续康复)可能与等待期内的头痛、视力模糊、呕吐及内分泌紊乱存在关联,因此拒绝赔付。
邓先生感到既愤怒又无奈,他表示自己的急性脑垂体瘤出血(压迫视神经致视力严重受损、昏迷,需开颅手术及后续康复)并不是因为等待期内的这些症状直接导致的,而且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没有对等待期条款进行清晰的解释。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邓先生的家人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但都没有取得任何结果,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经朋友推荐,邓先生的家人找到了君审律师事务所。君审律所的李鹏律师和林星池律师接受了邓先生的委托。律师们仔细研究了保险合同和邓先生的病历资料,发现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对等待期条款的告知存在漏洞,没有向邓先生充分说明等待期内出险的具体判定标准。同时,律师们收集邓先生的就医记录、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走访多位神经外科专家,获取专业医学意见。专家明确指出,急性脑垂体瘤出血(压迫视神经致视力严重受损、昏迷,需开颅手术及后续康复)的发病机制复杂,头痛、视力模糊、呕吐及内分泌紊乱虽然是其可能的前期症状之一,但不能简单地认为出现这些症状就必然患有急性脑垂体瘤出血(压迫视神经致视力严重受损、昏迷,需开颅手术及后续康复),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不能仅仅因为邓先生在等待期内出现这些症状,就拒赔急性脑垂体瘤出血(压迫视神经致视力严重受损、昏迷,需开颅手术及后续康复)的医疗费用。
随后,李鹏律师和林星池律师代表邓先生向武汉市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们通过出示大量证据和专业的医学分析,有力地证明了邓先生的情况不应该被保险公司拒赔。律师们指出,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致使邓先生对等待期条款产生误解。从医学角度来看,邓先生患急性脑垂体瘤出血(压迫视神经致视力严重受损、昏迷,需开颅手术及后续康复)不能归因于等待期内的头痛、视力模糊、呕吐及内分泌紊乱,保险公司的拒赔缺乏合理依据。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向邓先生赔付 50 万。这一判决结果让邓先生和家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他们解决了经济上的燃眉之急。君审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成功地帮助邓先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彰显了其在保险理赔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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