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0 09:59:04 查看123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在深圳,余先生是一名免疫力较低的中年男性,近期曾有过感冒病史。一次感冒后,余先生突然出现了发热的症状,体温高达 39.5℃以上,且持续不退。同时,他感到头部剧烈疼痛,疼痛呈搏动性,难以忍受。
余先生还频繁出现呕吐的症状,呕吐呈喷射状,并且伴有颈项强直,颈部肌肉僵硬,无法正常活动。家人见他情况危急,急忙将他送往医院。经过脑脊液检查、头颅 CT 等一系列详细检查,余先生被确诊为急性化脓性脑膜炎,颅内已经发生感染,脑实质也受到了损害,需要立即进行抗感染治疗和脱水降颅压治疗。
余先生想起自己投保的医疗险,便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审核时,以余先生在等待期内出现发热、头痛、呕吐及颈项强直为由拒赔。保险公司认为,余先生在投保后的等待期内就出现了这些症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并且推测急性化脓性脑膜炎(导致颅内感染、脑实质损害,需抗感染及脱水降颅压治疗)可能与等待期内的发热、头痛、呕吐及颈项强直存在关联,因此拒绝赔付。
余先生感到既愤怒又无奈,他表示自己的急性化脓性脑膜炎(导致颅内感染、脑实质损害,需抗感染及脱水降颅压治疗)并不是因为等待期内的这些症状直接导致的,而且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没有对等待期条款进行清晰的解释。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余先生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但都没有取得任何结果,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经朋友推荐,余先生找到了君审律师事务所。君审律所的李鹏律师和韩玉龙律师接受了余先生的委托。律师们仔细研究了保险合同和余先生的病历资料,发现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对等待期条款的告知存在漏洞,没有向余先生充分说明等待期内出险的具体判定标准。同时,律师们收集余先生的就医记录、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走访多位神经内科和感染科专家,获取专业医学意见。专家明确指出,急性化脓性脑膜炎(导致颅内感染、脑实质损害,需抗感染及脱水降颅压治疗)的发病机制复杂,发热、头痛、呕吐及颈项强直虽然是其常见症状之一,但不能简单地认为出现这些症状就必然患有急性化脓性脑膜炎(导致颅内感染、脑实质损害,需抗感染及脱水降颅压治疗),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不能仅仅因为余先生在等待期内出现这些症状,就拒赔急性化脓性脑膜炎(导致颅内感染、脑实质损害,需抗感染及脱水降颅压治疗)的医疗费用。
随后,李鹏律师和韩玉龙律师代表余先生向深圳市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们通过出示大量证据和专业的医学分析,有力地证明了余先生的情况不应该被保险公司拒赔。律师们指出,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致使余先生对等待期条款产生误解。从医学角度来看,余先生患急性化脓性脑膜炎(导致颅内感染、脑实质损害,需抗感染及脱水降颅压治疗)不能归因于等待期内的发热、头痛、呕吐及颈项强直,保险公司的拒赔缺乏合理依据。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向余先生赔付 58 万。这一判决结果让余先生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他解决了经济上的燃眉之急。君审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成功地帮助余先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彰显了其在保险理赔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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