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肺源性心脏病(由肺栓塞引起右心负荷增加、右心衰竭,需溶栓及抗凝治疗),等待期内胸痛、咯血、呼吸困难及低氧血症拒赔医疗险,君审律所在武汉市法院胜诉获赔 53 万

2025/04/10 10:00:02 查看114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在武汉,熊先生是一名长期卧床的患者,因腿部骨折手术后一直在家休养。近段时间,熊先生突然出现了胸痛的症状,疼痛主要位于胸部左侧,呈刺痛状,尤其是在深呼吸或咳嗽时,疼痛会加剧。同时,他出现了咯血的症状,咳出的痰液中带有血丝。


熊先生的呼吸困难也日益明显,即使是安静地躺着,也需要大口喘气才能满足氧气需求,并且嘴唇和指甲开始发紫,显示出低氧血症的症状。家人发现他的情况不对,急忙将他送往医院。经过肺动脉造影、心脏超声、血气分析等一系列详细检查,熊先生被确诊为急性肺源性心脏病,是由肺栓塞引起的右心负荷增加,进而导致右心衰竭,需要立即进行溶栓和抗凝治疗。


熊先生想起自己投保的医疗险,便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审核时,以熊先生在等待期内出现胸痛、咯血、呼吸困难及低氧血症为由拒赔。保险公司认为,熊先生在投保后的等待期内就出现了这些症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并且推测急性肺源性心脏病(由肺栓塞引起右心负荷增加、右心衰竭,需溶栓及抗凝治疗)可能与等待期内的胸痛、咯血、呼吸困难及低氧血症存在关联,因此拒绝赔付。


熊先生感到既愤怒又无奈,他表示自己的急性肺源性心脏病(由肺栓塞引起右心负荷增加、右心衰竭,需溶栓及抗凝治疗)并不是因为等待期内的这些症状直接导致的,而且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没有对等待期条款进行清晰的解释。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熊先生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但都没有取得任何结果,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经朋友推荐,熊先生找到了君审律师事务所。君审律所的李鹏律师和林星池律师接受了熊先生的委托。律师们仔细研究了保险合同和熊先生的病历资料,发现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对等待期条款的告知存在漏洞,没有向熊先生充分说明等待期内出险的具体判定标准。同时,律师们收集熊先生的就医记录、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走访多位心血管内科和呼吸内科专家,获取专业医学意见。专家明确指出,急性肺源性心脏病(由肺栓塞引起右心负荷增加、右心衰竭,需溶栓及抗凝治疗)的发病机制复杂,胸痛、咯血、呼吸困难及低氧血症虽然是其常见症状之一,但不能简单地认为出现这些症状就必然患有急性肺源性心脏病(由肺栓塞引起右心负荷增加、右心衰竭,需溶栓及抗凝治疗),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不能仅仅因为熊先生在等待期内出现这些症状,就拒赔急性肺源性心脏病(由肺栓塞引起右心负荷增加、右心衰竭,需溶栓及抗凝治疗)的医疗费用。


随后,李鹏律师和林星池律师代表熊先生向武汉市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们通过出示大量证据和专业的医学分析,有力地证明了熊先生的情况不应该被保险公司拒赔。律师们指出,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致使熊先生对等待期条款产生误解。从医学角度来看,熊先生患急性肺源性心脏病(由肺栓塞引起右心负荷增加、右心衰竭,需溶栓及抗凝治疗)不能归因于等待期内的胸痛、咯血、呼吸困难及低氧血症,保险公司的拒赔缺乏合理依据。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向熊先生赔付 53 万。这一判决结果让熊先生和家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他们解决了经济上的燃眉之急。君审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成功地帮助熊先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彰显了其在保险理赔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