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1 14:28:02 查看3720次 来源: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陌生的城市,可能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无意中就触犯了法律,让自己陷于被动的局面,那么在刑事案件中如何才能取保候审呢?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又是谁呢?就此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常识。
刑事案件中如何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案件中如何才能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案件中如何才能取保候审?哪些情况不得取保候审: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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