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中,如何证明自己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025/04/16 18:29:42 查看13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诈骗罪中,如何证明自己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以下林智敏律师为您梳理证明主观无非法占有故意的核心证据及抗辩策略。

一、司法认定的五大审查要素

  1. 资金实际用途:款项是否用于约定项目而非个人挥霍;

  2. 客观履约能力:收款时是否具备真实履行能力;

  3. 款项处置方式:是否进行资金隐匿、转移等异常操作;

  4. 事后补救态度:出现争议后是否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5. 行业交易惯例: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特定行业操作规范。

二、抗辩的五大核心要点

  1. 履约能力证据: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供应商合作意向书、政府批文等材料,证明交易基础真实存在。

  2. 资金流向证据:完整的银行流水显示款项用于设备采购、员工工资等生产经营。特别注意保留水电费、租金发票等辅助凭证。

  3. 积极补救措施:出示微信协商记录、退款转账凭证、货物置换方案等材料。

  4. 合理抗辩理由: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提供政府防控通告、物流停运通知等第三方证明文件。

  5. 行业惯例佐证:建筑工程领域垫资施工、外贸行业信用证结算等特殊交易模式,需提交行业协会证明文件。

三、证据收集指引

  • 财务凭证:会计账簿、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记录;

  • 沟通记录:包含履约承诺的微信对话、邮件往来;

  • 资产证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固定资产凭证;

  • 补救措施证据:公证过的还款计划书、货物置换协议;

  • 专业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四、刑事应对操作指引

  1. 黄金48小时:收到传唤通知后立即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

  2. 证据分类:将材料按"履约能力""资金用途""补救措施"分类建档;

  3. 笔录慎签:对涉及主观故意的提问,坚持"以书面补充说明为准"

  4. 专项申请:向办案机关提交《调取有利证据申请书》。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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