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8 09:57:41 查看51次 来源:青海西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来源:CCTV今日说法
经授权转载,谨供普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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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我和妻子打算把这套房子卖了,换个更大的。但我担心用婚前的财产去买婚后房产会把房子性质变成共同财产。将来如果离婚,我还能主张这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你好,如果你使用婚前的财产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能够证明购房款完全来源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这套房子在你离婚时仍然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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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挑了两支圆珠笔,因在买菜区域腾不开手,不小心将笔放口袋了。而后突然来了个电话,因超市太吵听不到声音,我匆匆去收银台付了菜钱,却忘了口袋里的两支笔。出了超市,我被工作人员提醒未支付这笔钱,这才想起来。后续我被超市罚款十倍。他们这种行为违法吗?我的行为构成偷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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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你虽然没有在投保书上亲自签字,但你的妻子代为签字并持续交付保险费,应认定为你同意并追认了代签行为,故你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其中,被保险人明知他人代其签名同意而未表示异议的,应认定为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故你的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已经对保险合同进行了认可或追认。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你未如期缴纳保费超过一定期限会使保险合同中止。中止后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如果你现在经济状况不佳,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按照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进行退还。需要注意,这里退还的是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而不是全部已交付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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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朋友公司帮忙两个月,没有工资,也没有签合同。他在公司发生意外,导致右手食指十级伤残,可以请求公司赔偿吗?
A4: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儿子在朋友公司帮忙时发生了意外。即便没有工资,没有签合同,你的儿子仍有权请求公司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被帮工人能够证明其明确拒绝了帮工请求,或者损害是由于帮工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被帮工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你的儿子在朋友公司无偿提供劳务已经两个月,属于无偿帮工。若其受伤致残也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且公司存在管理疏忽大意、未尽到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违法用工等过错情形时,那么公司应就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建议你保留好现场照片、医疗记录、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实际损失。因用工单位是你朋友公司,建议双方先以协商为主。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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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个同学昨天出去吃饭。我拉同学出去的时候,他的肩膀不小心碰倒了饭店的玻璃门,导致玻璃碎了。店家要求我们交1000元的押金,说喊人去修。后来我们一想,这个玻璃怎么可能要收1000元,就想自己找师傅去修。但是我们应该赔偿全部的损失吗?店家一点责任都不用负吗?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店家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那么就应当赔偿部分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你的同学不小心撞倒饭店玻璃门,导致玻璃门破碎,是需要承担因侵权而产生的赔偿责任的。如果店家的玻璃门存在安全隐患,如年久失修、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理、门板松动且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情形,则店家也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可以收集现场公共视频、证人证言、损坏的玻璃门等证据以证明店家存在过错,然后与店家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你们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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