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律师/订婚=同意?涉案男子坚持无罪辩护

2025/04/18 11:53:59 查看47次 来源:陈华律师

近期,法律热点新闻中有则热点是关于“订婚强奸案,男方坚持无罪辩护”。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的扬州律师团队整理出的这篇报告旨在通过法律角度,深入分析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并澄清关于订婚与性同意的法律误区。

案件背景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女方在事后立即报警。警方核实后,证明其颈部伤痕与指控的性行为吻合。然而,男方家属却提出质疑,认为女方的行为等同于在特定情境下的“同意”。扬州刑辩律师团队围绕案件中的两个主要疑点进行针对性的法律分析:一是暴力证据是否全程闭环,特别是床单血迹的鉴定;二是女方退婚退彩礼的聊天记录是否构成真拒绝,还是事后的谈判策略。

法律分析与争议焦点

(一)性同意的法律定义与原则

扬州刑辩律师提醒广大读者:性同意是性行为发生的合法性前提,其法律定义强调自愿性、明确性和可撤销性。在我国,性同意的法定年龄为14周岁,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同意均构成犯罪。性同意必须是明确的、自愿的,并且可以随时撤回。

(二)争议焦点一:暴力证据的全程闭环

我所的扬州刑辩律师指出办案过程中男方家属试图否定暴力证据的有效性。但女方颈部伤痕与指控的吻合性,是证明暴力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即使单一的伤痕证据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但警方提供的检验证据(如床单血迹、现场勘查报告、证人证言等)可以进行补强。床单血迹的鉴定结果更是对于证明暴力行为的发生是至关重要的证点,进一步强化了证据链的完整性。

(三)争议焦点二:退婚退彩礼与性同意的关联性

1.性同意的即时性

男方认为之前同意,这次为什么就算违法?各位读者是否也有此疑虑,扬州刑辩律师为大家普法:性同意具有即时性,即同意仅对特定时间、特定行为有效。退婚退彩礼的聊天记录可能反映双方关系恶化,但这并不改变性行为发生时女方的真实意愿。若女方在性行为发生时明确表示拒绝(如言语拒绝、身体反抗等),则退婚退彩礼的后续行为不影响性侵事实的认定。同时,在本次案件中也呈现了双方退婚退彩礼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女方在性行为发生后明确表示拒绝,并寻求法律救济,构成了“真拒绝”。

扬州刑辩律师总结

本案中,男方以“订婚即视为同意性行为”作为辩护理由,实则是对性同意原则的严重曲解。在此,我们扬州刑辩律师郑重提醒公众,订婚仅代表双方缔结婚约的意愿,绝不等同于对性行为的同意。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以婚约、恋爱关系等名义强迫他人发生性行为的行为均属违法。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的扬州律师团队表示将持续关注此案件后续发展,我们扬州律师团队成员也深刻认识到,作为法律从业者,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大责任。为此,他们郑重承诺,将一如既往地坚守专业、严谨、公正的执业准则,不仅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隐私权益,还将提供全面、细致、无微不至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法律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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