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教训!托关系花钱办事的被坑惨了! 法院判决:这些钱违法不退!

2025/04/22 00:20:51 查看61次 来源:彭佩荣律师


血泪教训!托关系花钱办事的被坑惨了!

法院判决:这些钱违法不退!


前言


  生活中,不少人遇到难题时总想"找关系""花钱办事",以为能走捷径。但你可能不知道: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不仅合同无效,花的钱还可能打水漂!


以案释法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018)陕0112民初13421号


案情简介

  2015年4月,原告为了将其儿子安排到西安北站售票大厅工作,委托被告办理工作调动事宜,被告找到案外人赵某,赵某表示可以为原告儿子安排工作。庭审中原告称其将7.5万元交给被告,被告称其并未收取原告钱款,是原告将7.5万元直接交给案外人赵某。现原告要求被告退还7.5万元未果,故诉至法院。


裁决要旨

  本院认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不但要遵守法律规定,还应当遵守公序良俗。本案中,原告儿子本应按照用人单位招聘制度,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取得工作岗位,原告却试图通过被告托人情、找关系走捷径,其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扰乱了社会正常就业秩序,因此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24)云0102民初21764号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22日,原告添加被告微信好友,委托被告代为办理两个孩子转学事宜,4月7日,原告向被告转账330000元,被告于同日出具《借条》载明:“今有张某某收到李某某现金转账330000元,用于尝试咨询办理武城小学本部入学一事,如咨询入学成功则此借条作废,双方不作纠缠,如未办理成功,则于2023年9月31日前归还所有费用。”此后,双方于微信中沟通转学办理进程,被告均承诺可以办理。后因被告表示不能按约定办理转学,双方协商退款及赔偿事宜。


裁决要旨

  本案中,原告委托被告以非正常的途径代办转学并支付高额费用,其行为扰乱了教育机构的正常招生活动,有损公平竞争的原则,亦为部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务创造了条件,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因此本案双方委托事项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的政策的规定,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公序良俗原则,损害了公共利益,应属于无效合同。判决驳回原告李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灵宝市人民法院

(2024)豫1282民初2758号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2023年9月7日,原告通过微信方式委托被告为其购买价值人民币29000元的泰达币(USDT),并向被告微信转账29100元,后双方因上述购买泰达币事宜发生争议,遂引发本案诉讼。


裁决要旨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以虚拟货币作为委托合同的标的物,明显是将虚拟货币置于与法定货币同等地位,并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希望藉此获取利益,该行为违反了有关虚拟货币监管的文件精神,实质上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同时还会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应当认定无效。本案中,原告委托被告购买虚拟货币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理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2024)鄂0105民初6678号


案情简介

  原告经人介绍认识被告。被告称可以用特招方式帮助学生进入湖北各类大学,原告遂收取亲戚朋友费用,找到被告办理亲戚朋友家学生的特招事宜,并向被告支付费用,后部分学生的委托事宜未能办成,被告退还了部分费用。原被告因山东学生赵某筱的71000元委托费用的退费事宜发生纠纷,引发本案。


裁决要旨

  本案中原告委托被告通过特招方式帮助学生入学,违反了正常的招生制度,是对国家教育管理秩序的扰乱,破坏了社会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学生的利益,故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应属无效。被告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原告要求被告偿还61000元,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祥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分析

  通过对多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的梳理,法院对“托人办事”类纠纷的裁判思路已形成统一规则:

  委托事项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合同自始无效,钱款需返还,但利息、损失等由双方按过错分担。

  但是因为在违法委托关系中,受托人通常不会出具收据、合同等书面凭证,导致委托人最终因无法提交支付凭证,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律师提示


  一、"花钱办事"千万别碰,99%都是诈骗;

  二、如果必须“花钱办事”,即便委托事项违法,也要“留痕自保”:

  1、 转账备注:无论用途多敏感,转账时务必备注“委托办事款”(避免写“好处费”等直接违法表述);

  2、聊天记录:保留对方承认收款、承诺办事的完整记录(如“收到你30万,保证3个月办成”);

  3、 现金交付:要求对方签收条(哪怕写“今收到某某借款X万元”),或录音录像佐证交付过程;

  4、警惕话术:若对方声称“不留任何记录更安全”,大概率是骗局!


结语


  托人办事看似"捷径",实则是法律深渊,不仅合同无效,更因证据缺失导致维权无门,与其冒险"找关系",不如守住法律底线——须知,世上最硬的"关系",永远是守法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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