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下称陈教授),某大学教授。
被告人杜某,上海某公司经理
2011年3月,被告人陈教授在离婚诉讼中,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达到其个人目的,伙同他人指使被告人杜某以陈教授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被告人杜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人陈教授归还其欠款人民币127.5万元、250万元,并出具了伪造的借条及并提供相关银行转账记录。后在本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陈教授、杜某均向法庭提供陈教授欠杜某这两笔债务的虚假证明材料及证言。
§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教授伙同他人,在民事诉讼中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被告人杜某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陈教授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被告人杜某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二审维持原判)
§ 李晓云律师提示:
如果你在离婚时,对方突然跟你说有债务,可以把这篇文章发给他看看!
很多的想在离婚时让对方少分财产,于是就采用这种虚构债务的方式,自己给朋友写欠条,让朋友起诉自己,有的说朋友借给自己钱给的是现金,有的是用以往的转账记录来冒充,有的主张为经营的公司借款,
李律师郑重提示:这样的方式是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的!
如果离婚的时候,对方突然跟你说有债务要你一起还,就把这篇文章发给他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