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3 17:02:24 查看42次 来源:韩翔律师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尾款支付是交易完成的最后关键环节。然而,当买方拒付尾款时,卖方往往陷入两难境地。面对这种情况,如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效维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应按约定时间支付价款。若买方拒付尾款,已构成违约。此时,卖方首先可尝试与买方协商,了解拒付原因,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卖方应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买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维权过程中,卖方需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催告记录等。这些证据将作为诉讼或仲裁的重要依据。若买方仍拒绝支付尾款,卖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支付尾款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诉讼过程中,卖方需充分举证,证明买方存在违约行为。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公正裁决。若判决买方支付尾款,但买方仍不履行,卖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拍卖买方财产等方式,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往往涉及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卖方应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为卖方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从合同审查、证据收集到诉讼代理,全程护航卖方的维权之路。
面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拒付尾款问题,卖方应依法维权,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同时,选择专业律师作为坚强后盾,将大大提高维权成功的概率,让卖方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更加从容不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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