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中的“强令”如何认定?

2025/04/24 21:25:43 查看41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中的“强令”如何认定?

生产安全事故中“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认定常存在争议。司法实践突破形式主义,通过穿透审查还原指令本质,口头指示、默许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一、穿透式认定的三种典型情形

根据《刑法》第134条之一及最高法指导案例,以下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强令"

  1. 变相指令:以绩效扣减、岗位调整等胁迫手段迫使作业(如某工地班组长扬言“不上高空就调去扫厕所”,致工人坠亡被定罪);

  2. 默许追认:明知违规作业未制止且事后认可(某矿长发现井下违规爆破未叫停,反在早会上表扬“攻坚精神”,被认定间接强令);

  3. 创设危险情境:撤除防护设施倒逼冒险作业(某化工厂拆除吊装限位器,工人被迫无防护高空作业坠落)。

二、破解认定的四大质证要点

1、指令传导证据链重点核查微信记录、会议录音等原始载体,某物流公司负责人通过举证OA系统未审批记录,成功推翻“默许强令”指控;

2、专业规范比照引入行业安全标准印证指令合理性,某电力检修案中,专家证明暴雨条件下带电作业确属行业禁止情形;

3、选择可能性分析证明作业人员存在拒绝空间,某隧道施工案因有完整撤离通道设计,法院未认定“强令”要素;

4、主观认知对抗通过安全培训记录证明作业者知晓风险,某机械加工案因死者持有效特种作业证,法官认定属自主冒险。

三、特别注意三类边缘情形

1、模糊指令“尽量完成”类表述需结合后续行为判断,某项目经理群发“争取月底通车”未被追责,但其扣留安全车辆构成实质强令;

2、技术误导提供错误参数诱导冒险可构成犯罪,某爆破工程师故意低估炸药当量致事故,以技术型强令定罪;

3、集体决策陷阱安全例会上多数决不能免责,某焦化厂7名高管投票通过违规检修方案,均被认定共同强令。

林智敏律师提醒:企业人员须谨记:安全生产没有变通空间,任何施压、默许都可能触发刑责红线。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专业尽责的林智敏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温馨提示:如遇刑事案件,先不要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不要盲目相信黄牛”“找关系摆平等野路子,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专业高效,为当事人利益全力辩护,不让当事人蒙受不白之冤。擅长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从案件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而拿出独特辩护方案。宗旨:不让任何一位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刑事辩护方案,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需要了解更深入的刑事案件问题,欢迎咨询林智敏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团队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