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7 12:01:29 查看77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手术必要性争议:
三尖瓣病变常继发于左心瓣膜病,保险公司认为“非独立手术指征”。
条款定义模糊:
部分合同未明确包含三尖瓣手术,仅列明二尖瓣/主动脉瓣。
健康告知问题:
未告知先天性心脏病、心内膜炎或右心衰竭病史。
手术指征证明:
超声心动图:显示三尖瓣重度反流(反流容积≥45mL)或狭窄(跨瓣压差>5mmHg)。
血流动力学证据:右心导管检查显示右房压>10mmHg。
条款匹配:
若合同定义“心脏瓣膜手术”未限定瓣膜类型,需强调三尖瓣手术的医学必要性。
法律依据:
引用《心脏瓣膜病外科治疗指南》,证明三尖瓣手术的独立性(如原发性三尖瓣病变)。
某用户因Ebstein畸形行三尖瓣成形术,保险公司以“先天性免责”拒赔。法院认定合同未明确排除先天性三尖瓣病变,判决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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