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7 13:38:47 查看210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手术必要性争议:
保险公司认为封堵术为预防性治疗,非“重大疾病”必需。
先天性免责:
卵圆孔未闭属先天性畸形,可能被免责条款排除。
医院资质问题:
未在合同指定医院(如心血管专科中心)手术。
医学必要性证明:
卒中复发风险:提供神经科评估报告,证明PFO为矛盾栓塞来源(如隐源性卒中)。
临床指南依据:引用《心源性卒中防治指南》,证明封堵术为国际推荐治疗。
条款匹配:
若合同包含“特定心血管手术”责任,需强调封堵术的合规性(如经导管介入)。
法律抗辩:
若合同未明确排除PFO封堵术,引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1条,要求按通常医学标准赔付。
某用户PFO封堵术后,保险公司以“非必要手术”拒赔。法院采纳专家意见,认定手术符合指南要求,判决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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