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遗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2025/04/27 14:27:49 查看64次 来源:易轶律师

遗产继承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取决于遗产的类型。以下是一些常见遗产类型及其继承手续:

一、不动产继承(如房产)

1. 继承公证:前往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2. 申请免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不征契税。

3. 登记过户: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携带继承人身份复印件、房地产证、继承权公证书、免税批复等材料。

二、动产继承(如存款、股票)

1. 存款继承:先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或者到法院申请调解书、判决书,然后到储蓄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2. 股票继承:凭继承权公证书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

三、其他财产继承(如股权)

股权继承需要查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除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等材料,最后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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