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7 17:35:19 查看27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隐性使用”指行为人未经许可,在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或网络推广中,以非醒目方式(如缩小字体、隐藏位置、谐音变形等)使用他人商标,误导消费者产生关联联想,但规避直接侵权责任的行为。
典型案例:
l 在商品说明书角落标注“适用于XX品牌设备”(XX为知名商标);
l 电商标题中使用“XX同款”“XX替代”等暗示性词汇;
l 将他人商标拆解为企业名称或域名(如“阿里XX”傍名牌)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若行为足以造成公众混淆,即构成侵权。广州法院近年判例(如(2022)粤73民终XX号)明确:
1、“隐性使用”仍属商标性使用:只要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无论是否突出显示;
2、混淆可能性是核心:需结合商标知名度、使用方式、消费者注意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3、主观恶意加重责任:如刻意隐藏商标或多次被投诉后仍不整改。
难点:
l 侵权证据易被销毁(如线上链接删除);
l 混淆认定需消费者调查或大数据支持;
l 跨平台侵权责任划分复杂。
林智敏律师团队解决方案:
1、证据固化:通过区块链存证、公证购买等方式固定侵权事实;
2、多层次维权:结合行政投诉(市场监管)、平台投诉(电商)与民事诉讼;
3、赔偿最大化:主张侵权获利计算(如检索量、销量数据),而非法定赔偿。
作为华南商贸中心,广州法院对商标侵权判赔力度显著提升。建议企业:
l 定期进行商标监控(重点关注同行、上下游)
l 在合同(如代工协议)中明确商标使用权限;
l 遭遇侵权时,优先选择 广州本地经验丰富的商标律师 ,避免异地维权成本过高。
结语:
商标“隐性使用”纠纷需专业律师精准把握侵权认定与赔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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