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中财产分配不合理怎么办

2025/04/28 10:35:08 查看11次 来源:韩翔律师

当婚姻的甜蜜滤镜遭遇婚前协议中财产分配不公的阴影,许多人陷入维权困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可就婚前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但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法律亦为弱势方保留救济通道。北京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深耕婚姻家事领域21年,以专业力量为当事人重构公平的财产分配秩序。

民法典为财产分配争议划定法律边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条款确立了婚前协议的合法性基础,但同时强调“显失公平”的协议可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撤销。例如,若一方利用信息差隐瞒巨额资产,或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署明显不利于己方的条款,另一方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协议无效,法院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撤销权”或第一百五十条“胁迫撤销权”重新分配财产。

信之源律所:21年专业沉淀,破解财产分配困局

法律救济三步走:从协商到诉讼的全程护航

面对不公协议,信之源律所提出“三阶应对策略”:

协商前置:律师介入后,以《民法典》第六条“公平原则”为谈判依据,通过资产评估报告、类案判例展示,推动双方达成补充协议;

调解兜底:联合社区调解组织或行业专家,以非对抗方式促成和解,某案例中通过引入婚姻咨询师介入,促成协议中“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归属”条款的修订;

诉讼攻坚:若协商无果,律所将启动“证据链构建+法律适用分析”双轨机制,在某起案件中通过调取男方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其存在“假意协商拖延时间”的欺诈行为,成功推动协议被撤销。

婚姻不仅是情感的联结,更是财产利益的博弈场。信之源律师事务所21年如一日深耕婚姻家事领域,以“法律+策略+温度”的三维服务,为当事人筑牢财产权益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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