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购买赃物自用是否构成犯罪?责任金额如何界定?

2025/04/28 12:37:19 查看117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一、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名核心在于行为人主观“明知”财物来源非法,仍实施掩饰、隐瞒行为。

二、购买赃物自用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司法实践中,“收购”行为不区分用途,无论是转售还是自用,只要明知是赃物仍购买,即符合犯罪要件。购买赃物自用属于“收购”行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追责金额标准

1.       一般标准赃物价值达3000元以上可立案(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提高至6000元);

2.       特殊情形若赃物为救灾、抢险等特定物资,或多次(3次以上)购买,金额标准减半;

3.       情节严重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上,或导致上游犯罪无法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3-7年有期徒刑。

四、法律后果

1.       基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       加重刑情节严重者,处3-7年有期徒刑。例如:多次购买、涉及救灾物资,或阻碍司法机关追查。

五、常见误区澄清

1.       “自用不违法”法律不问用途,只问行为性质;

2.       “不知情可免责”若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交易方式异常(如无发票、深夜交易),可能被推定为“应当知情”;

3.       “金额小没关系”即便未达立案标准,可能被行政处罚,并追缴赃物

六、法律建议

1.       审慎交易购买二手物品时,要求提供发票、凭证,核实来源合法性;

2.       警惕低价陷阱对明显低于市价、卖家无法说明来源的物品,保持警惕;

3.       主动配合若误购赃物,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4.       专业咨询涉及法律风险时,尽早寻求律师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林智敏律师提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旨在打击助长犯罪的行为。公众应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卷入刑事风险。法律不问动机,只论行为,切莫因小失大。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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