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8 15:59:13 查看18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未达终末期标准:
保险公司要求肺功能FEV1<30%预计值或需持续氧疗,若FEV1>30%可能拒赔。
病因关联免责:
肺衰竭由职业性尘肺或吸烟导致,可能引用“职业风险”或“故意行为”免责。
健康告知问题:
未告知吸烟史、粉尘接触史或慢性咳嗽症状。
肺功能与影像证据:
肺功能报告:FEV1<30%、DLCO<40%预计值,6分钟步行距离<150米。
CT报告:显示广泛肺纤维化、肺气肿或尘肺结节。
病因抗辩:
若为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提供病理活检或基因检测排除职业性病因。
若为吸烟导致,需证明戒烟超过一定期限(如5年)且肺衰竭为新发进展。
法律依据:
引用《终末期肺病诊疗共识》,证明疾病符合不可逆标准。
某用户IPF需长期氧疗,保险公司以“未肺移植”拒赔。法院认定氧疗为终末期必需治疗,判决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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