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8 19:59:58 查看16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如何量刑?
一、提供账户≠无罪!配角也要担责
根据《刑法》第312条,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同犯罪中,即便只是提供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只要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仍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二、从犯认定的4个核心要素
1. 参与程度:未参与赃款分配、未直接接触资金;
2. 主观认知:仅知道资金来路不正,不清楚具体犯罪性质;
3. 获利情况:收取固定手续费(如每笔转账收1%)而非分成;
4. 行为次数:单次或偶发性帮助(3次以上可能被认定主犯)。
三、争取从轻的5个救命动作
1、立即固定“不知情”证据
1) 保存聊天记录(如“只要卡号不问用途”等对话);
2) 提供账户出借时的真实用途说明(如声称“办理贷款”)。
2、黄金37天退赔策略
1) 刑事拘留期间退赔效果最佳;
2) 退赔金额需覆盖账户流水金额的30%以上。
3、切割主从关系举证
1) 证明未参与犯罪预谋(如首次提供账户系被欺骗);
2) 提供主犯指使转账的录音/聊天截图。
4、申请司法审计
通过区分账户内涉案资金与合法资金,降低认定金额
5、双重谅解获取
1) 取得上游犯罪被害人书面谅解
2) 让账户开户行出具未造成损失证明
四、3类“从犯抗辩”禁区
1、“我也是受害者”:需提供报案记录或维权证据(如向银行挂失账户的凭证);
2、“根本没见过钱”:电子支付时代,资金流转即视为参与;
3、“别人都用为什么只抓我”:同类人员被追诉情况不影响个案定罪。
林智敏律师特别提醒
①收到《冻结账户通知》后48小时内联系办案机关说明情况;
②使用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需作为违法所得一并退缴;
③与主犯间的资金往来要制作明细表(证明未获超额利益)。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专业尽责的林智敏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温馨提示:如遇刑事案件,先不要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不要盲目相信“黄牛”“找关系摆平”等野路子,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专业高效,为当事人利益全力辩护,不让当事人蒙受不白之冤。擅长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从案件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而拿出独特辩护方案。宗旨:不让任何一位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刑事辩护方案,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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