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15:03:31 查看13次 来源:吴中律师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协议优先、法院判决兜底”原则。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需综合考量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子女抚养需求及过错程度等因素,作出公平判决。其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是处理此类纠纷的核心依据。
司法实践中,出轨行为虽不必然导致财产分割比例倾斜,但若出轨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重婚等法定过错情形,或存在隐匿、转移、挥霍共同财产等行为,法院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出轨行为的性质直接影响财产分割比例。若仅为偶发性的情感背叛,法院可能仅作象征性调整;若构成长期同居、重婚或与第三者育有子女等严重过错,无过错方分得财产比例通常会提高。
分割对象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如婚前房产、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分配。司法实践中,需重点审查以下财产:
1、隐匿或转移的财产:若出轨方通过虚假交易、赠与第三者等方式转移财产,法院可追回并重新分配;
2、债务认定: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法院将不予认定,并对责任方少分财产。
无过错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据需满足“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三要件。常见有效证据包括:1、悔过书、保证书:出轨方自认行为的书面材料;2、行政处罚记录:嫖娼等违法行为形成的警方笔录;3、电子数据:短信、邮件、聊天记录等需经公证固定;4、视听资料:合法拍摄的亲密照片或视频。需注意,非法安装窃听设备获取的证据可能被排除。
1、及时固定证据:发现出轨迹象后,应通过合法方式收集证据,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证据失效;
2、申请财产保全:起诉前可向法院申请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房产,防止财产转移;
3、制定财产清单:梳理夫妻名下房产、存款、股权等资产,明确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边界;
4、协商优先原则: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无重大分歧,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降低诉讼成本。
婚内出轨引发的财产分割纠纷,本质是婚姻关系中权利与义务失衡的司法救济。法院在裁判时,既需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亦需兼顾过错方的基本生存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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