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注意了:同股可以不同权!

2025/04/29 16:31:27 查看65次 来源:赵丽律师

我出资80万,占他百分之20的股份,可以吗?

中国的公司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叫同股同权,第二个阶段叫允许同股同权,第三个阶段叫鼓励同股不同权。根据股东自行的条件,来设计你的股份。什么是同股不同权,就是出资比例可以比等于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可以不等于分红比例,分红比例可以不等于表决比例,表决比例可以不等于优先购买比例,优先购买比例不等于优先清算比例,每一个模块都可以各自设立,各自明确,在进行组合。在中国公司法框架下,您提出的"出资80万占20%股权"完全可以通过"同股不同权"机制实现。这种股权架构设计需要重点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首先,必须通过公司章程明确约定差异化权利。建议在"股东权利"章节单独设立条款,载明:"甲方(创始人)以知识产权及经营管理权作价320万元入股,乙方(投资人)以货币80万元入股,双方均认可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其中甲方持股80%,乙方持股20%"。这种作价入股方式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关于非货币出资的规定。

其次,建议配套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例如可约定:"乙方享有优先分红权,前三年可按出资比例1.5倍参与利润分配,自第四年起恢复至持股比例分配"。同时设置回购条款:"若公司连续两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8%,甲方有权以原始出资额加年化6%利息回购乙方股权"。这类条款既保障投资人权益,又防控创始人控制权风险。

最后,需特别注意表决权安排。实践中可设计"表决权委托"条款,约定投资方将表决权委托创始股东行使,或设置AB股结构,确保创始团队始终掌握重大决策权。同时应当约定股权转让限制条款,防止控制权旁落。

(注:具体条款设计需经专业律师审核,本文仅提供思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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