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老人是否丧失继承权?继承中的赡养义务如何认定与影响

2025/04/30 16:41:32 查看19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在继承法律实践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赡养关系,是影响继承权归属和份额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甚至存在遗弃、虐待行为的情形下,是否丧失继承权、应否少分遗产,成为法院裁判的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第1125条及第1130条中对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作出了明确规定,既体现对百善孝为先传统美德的弘扬,也兼顾了对遗产分配正义和个人意愿的尊重。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遗弃的认定标准是不松不严。所谓不松,是指未履行赡养义务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可能构成遗弃。例如,有些父母拥有稳定的退休金和住房,并未向子女提出赡养需求,仅因子女未支付赡养费,就认定为遗弃显然并不合理。


反之,所谓不严则意味着,构成遗弃无须达到刑法上的情节恶劣标准。刑法中要求导致严重后果如重伤或死亡方构成遗弃罪,而在民法中,若存在长期不探望、不照料、不问不管的情况,已可能构成民事层面的遗弃,从而引发继承权的丧失。


《民法典》第1125条列举了五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其中第三款明确规定: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将丧失法定继承权。不过法律也给予了部分行为人悔改的机会,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并经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在遗嘱中明确保留其继承地位,该继承人可不丧失继承权。


然而,法院在审查此类悔改表现时尤为严格,仅凭老人一句原谅或将其写入遗嘱,并不足以自动恢复继承资格,仍需结合行为人是否切实履行赡养义务等具体表现加以认定。


若继承人的不履行赡养义务尚未达到丧失继承权的程度,《民法典》第1130条第四款规定:有赡养能力和条件但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可以不分或少分。


这里的扶养是一个广义概念,既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也涵盖对父母的赡养与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扶养。法院在分配遗产时将结合继承人履行义务的程度作出相应调整,实现财产分配的公平与道义正义。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如继承人具备赡养能力和条件,愿意履行义务,但被继承人因经济独立或劳动能力而明确表示无需赡养的,继承人未尽赡养并不影响其继承份额。该规定充分考虑了现实中子女愿养而不被接受的情况,避免道德绑架式的误判。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本身因身体或经济原因无赡养能力,其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不会因此受到惩罚。相反,若该继承人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法律还会在遗产分配中对其予以照顾,体现对弱势群体的法律关怀。


从制度设计上看,即便子女未丧失继承权,只要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也可通过立遗嘱将其排除于继承之外。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形式与实质要件,即可优先适用遗嘱继承,从根本上规避不孝子女通过法定继承分得财产。这种安排强化了被继承人意志的效力,也促使家庭成员在生前更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在遗产继承中,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不仅可能被少分或不分遗产,情节严重者还将被依法剥夺继承权。在重申赡养义务的同时,法律也尊重被继承人的自主安排权。


建议广大民众在继承问题上,尽早做好家庭财产的安排和法律规划,避免纠纷发生的同时,也用法律守护应有的亲情与责任。


我是继承律师杨志峥,执业16年,对继承类不同类型案件均有涉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办案方法和思路也不同。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您私信我,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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