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1 20:38:02 查看17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窝藏、包庇罪”有何区别?
一、核心区别:对象不同
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针对对象是犯罪所得的钱财,《刑法》第312条;
2、 窝藏、包庇罪 :针对对象是犯罪的人或证据,《刑法》第310条。
举例:
1. 帮朋友卖掉偷来的手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 让朋友躲在自己家逃避抓捕,窝藏、包庇罪
二、行为方式四大差异
1. 物理动作不同
a) 掩饰隐瞒罪:改装赃车、洗钱、虚开发票
b) 窝藏包庇罪:提供住所、通风报信、伪造不在场证明
2. 时间节点不同
a) 掩饰隐瞒罪:犯罪既遂后处理赃物
b) 窝藏包庇罪:犯罪过程中或之后都可实施
3. 主观认知不同
a) 掩饰隐瞒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即可定罪
b) 窝藏包庇罪:需明确知晓对方是罪犯才构成
4. 刑罚梯度不同
a) 掩饰隐瞒罪:基础刑,3年以下;情节严重,3-7年
b) 窝藏包庇罪:基础刑,3年以下;情节严重,3-10年
三、两罪竞合处理规则
1. 同时处理赃物又藏人:数罪并罚;
2. 帮助洗钱时提供假身份:择一重罪处罚(按窝藏包庇罪量刑);
3. 家人间包庇:可减轻处罚,但处理赃物仍单独定罪。
四、律师实务避坑指南
① 保管他人财物时要求出具《合法来源承诺书》
② 发现亲友涉案时,只劝自首不提供帮助
③ 接收到可疑物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备并封存
重要提醒:即使未收取报酬,帮助转移赃物3次以上即构成犯罪;而窝藏近亲属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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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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