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6 12:25:46 查看33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林某某接到一名广西男子的电话,询问其是否收购飞艇发动机。对方随后添加林某某为好友,并发送了两台发动机的照片。双方经过协商,以3万多元成交。
林某某随后驾车前往广西,与该男子当面交易,并通过手机转账支付货款。完成交易后,林某某将这两台发动机运回,存放于其经营的快艇保养场内。
不久后,公安机关在林某某的快艇保养场中查获了这两台发动机,并认定其为失窃物。经鉴定,被盗发动机的总价值为人民币5.6万元。林某某随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代理过程
1、 争取谅解:律师第一时间联系被害人,促成林某某归还两台发动机,并成功获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2、 成功取保候审:案件进入侦查阶段第15天,律师为林某某成功申请取保候审,避免其长期羁押。
3、 材料递交与沟通协调: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律师系统提交谅解书、退赃证明、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
核心辩护观点
1、 林某某案发后主动配合侦查机关,如实供述案情,具备良好的悔罪态度;
2、 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属犯罪情节轻微;
3、 已主动归还涉案物品,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未造成严重后果;
4、 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不起诉的法定与酌定条件,无需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结果
1、 侦查阶段:律师在短时间内为林某某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避免长期羁押;
2、 检察院起诉阶段:经律师多方协调,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林某某得以无罪释放。
案例评析
本案中,林某某因收购来路不明的发动机而被刑拘,面临被追诉风险。律师及时介入,第一时间促成退赃并取得谅解,争取到取保候审,为后续不起诉打下基础。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围绕“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小”等要点,积极提交材料并与检察机关沟通,最终促成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出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快速反应、精准发力的重要作用,帮助当事人摆脱刑事困境,避免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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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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