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掩饰犯罪,辩护如何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2025/05/06 12:26:01 查看27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基本案情

20223月,王某受朋友委托,以12万元价格协助转卖一辆二手奥迪A6轿车(当时市场价约为15万元)。交易完成后,王某获得5000元报酬作为酬谢。不久,该朋友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调查发现该车辆系李某被盗车辆。案发后,王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刑事拘留。

代理过程

1、 证据调取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向侦查机关申请调取王某与涉案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及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显示,朋友曾表示该车辆为“抵债所得”,且王某曾多次追问车辆来源是否合法,初步反映其有基本的审查行为

2、 价格合理性论证委托专业机构出具二手车评估报告,证明成交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常议价范围(非明显低价)。

3、 社会关系调查提交王某与该朋友多年合作经商记录,证明双方存在长期正常经济往来。

4、 认罪态度证明王某主动退还全部报酬并配合退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核心辩护观点

1、 缺乏主观明知王某基于朋友信任接受委托,但该朋友刻意隐瞒车辆来源,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王某"明知"系犯罪所得,主观恶意不能成立。

2、 交易行为合规性车辆证件齐全、交易流程合法,成交价未明显偏离市场价,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的典型特征。

3、 缺乏共谋证据,证据链不闭合:无客观证据证明王某与该朋友事前通谋,聊天记录反映王某曾尽到基本审查义务

案件结果

经辩护律师多方介入和意见陈述,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主观明知证据不足”的观点,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评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王某是否“明知”车辆系犯罪所得。辩护律师通过调取关键证据、专家评估和调查背景,证明王某对车辆来源不知情,交易合规,缺乏共谋证据。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体现出刑事辩护中对“主观明知”认定的高度敏感性,也说明在证据不完整、行为存在外观合规的情况下,律师的专业介入尤为关键,能有效避免无辜当事人被误入刑责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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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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