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6 17:06:20 查看245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肝硬化分为代偿期与失代偿期,失代偿期需满足Child-Pugh评分≥7分或出现并发症)
未达失代偿标准:若Child-Pugh评分<7分或未出现腹水、肝性脑病等并发症,可能被拒赔。
病因关联免责:若由乙肝、酒精肝等投保前疾病引发,可能被归为“既往症未告知”。
(1)医学证据强化
Child-Pugh评分:
实验室指标:总胆红素≥2mg/dL、白蛋白<3.5g/dL、INR≥1.5。
临床表现:少量腹水(超声证实)、肝性脑病Ⅰ期(定向力障碍)。
影像学证据:
肝脏弹性成像(FibroScan)>12.5kPa,提示肝硬化。
胃镜显示食管静脉曲张(中度以上)或门静脉直径≥13mm。
并发症记录:
反复住院治疗腹水感染或肝肾综合征(血肌酐>2mg/dL)。
(2)合同条款突破
“慢性肝病”条款:部分条款覆盖Child-Pugh评分≥7分或门脉高压证据(如脾大、血小板<50×10⁹/L)。
“多器官功能障碍”条款:若合并肾功能不全或凝血障碍,主张叠加赔付。
(3)法律途径
不可抗辩条款:若投保满2年,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告知乙肝病史”拒赔(《保险法》第十六条)。
判例参考:如(2022)沪01民终3456号案,法院认定“Child-Pugh评分≥7分即符合失代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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