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14:15:44 查看145次 来源:韩翔律师
婚姻关系解除后,房产过户是财产分割中的关键环节。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五条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房产归属需结合产权登记、出资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及双方贡献综合判定。例如,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需按增值比例补偿对方;若房产为婚内共同出资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共同财产,需依法分割。
房产过户的法定流程与材料
协议离婚场景
需携带经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及双方身份证至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持公证文书至房管局提交《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同步申请免征契税。
缴纳50元登记费后领取新产权证,全程约需7个工作日。
诉讼离婚场景
凭生效法院判决书直接申请过户,无需公证。
若判决书未明确产权归属,需双方共同到场提交《析产登记协议》。
法律风险与专业律师的介入价值
实务中,未及时过户可能引发多重风险:
产权效力争议: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房产仍属原登记人,可能导致其擅自抵押或出售。
债务连带责任:若房产存在未结清贷款,未过户方可能因共同债务被追偿。
政策变动风险:部分城市限售政策可能影响房产流通性,需提前确认过户资格。
专业律师的介入可有效规避上述风险:
协议审查:确保《离婚协议》中房产条款的合法性与可执行性,避免“净身出户”等显失公平条款。
证据保全:协助收集购房出资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为诉讼提供支撑。
执行监督:针对拒不配合过户方,律师可申请强制执行或代为提起析产诉讼。
案例警示:未及时过户的代价
某夫妻离婚后,因男方拖延办理过户,女方发现房产被男方抵押给第三方,最终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异议登记,并提起确权诉讼,历时两年才恢复产权登记。此案例凸显了“早过户、早确权”的重要性。
结语:专业护航,权益无忧
房产过户不仅是法律程序,更是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者,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面对复杂的产权认定与程序规范,建议当事人优先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从协议起草到执行监督全程护航,避免因程序瑕疵或证据不足导致权益受损。法律无小事,专业早介入,方能真正实现“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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