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15:19:56 查看831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肝血管瘤是肝脏最常见的良性肿瘤,由血管异常增生形成,通常无症状且无恶性潜能。其理赔结果需根据保险类型、条款定义及投保合规性综合判断:
重疾险:
良性肿瘤普遍免责:绝大多数重疾险仅赔付恶性肿瘤,肝血管瘤因属良性病变,通常无法获得重疾赔付。
例外情况:若血管瘤破裂导致严重并发症(如失血性休克),可能触发“重大器官功能衰竭”等条款,但需满足特定抢救条件。
医疗险:
治疗费用可报销:若因血管瘤增大或破裂需手术(如肝部分切除、介入栓塞),相关住院及手术费用可申请报销。
既往症限制:若投保前已确诊肝血管瘤但未告知,后续治疗可能被列为“除外责任”。
未告知既往病史:
若投保前超声、CT等检查已提示肝血管瘤,但未在健康问卷中披露,保险公司可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治疗费用。
部分保险公司对无症状、体积小的血管瘤(如<5cm)可能放宽告知要求,需具体分析条款。
等待期内发现病灶:投保后90~180天内首次发现肝血管瘤并治疗,可能被认定为等待期免责。
误诊为恶性肿瘤:若影像学检查误判肝血管瘤为肝癌,但术后病理证实为良性,保险公司可能拒绝重疾赔付。
应对:提供病理报告推翻误诊结论,必要时申请第三方鉴定。
条款模糊性:少数医疗险条款未明确“良性肿瘤”是否免责,可主张血管瘤属于“疾病”范畴要求赔付。
建议:
投保时选择对良性肿瘤治疗费用无除外责任的医疗险;
若肝血管瘤体积较大(>10cm),投保前主动告知并提供随访报告,避免后续纠纷;
治疗时保留影像学报告、手术记录及病理结果,作为申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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