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9 10:04:59 查看19次 来源: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小时候总以为,妈妈就是超人,是无所不能的存在。长大后才发现,原来妈妈也会遇到各种麻烦事,也会伤心得掉眼泪。
母亲节快到了,让我们为妈妈们送上一份特别的“爱”,用法律守护最美的她们。
全职妈妈:
我是一位全职宝妈,为了全身心陪伴孩子的成长,我辞去了工作在家带娃。然而,老公总是嫌弃我不赚钱,还说他的钱都是他自己的。听到这样的话,我心里满是委屈和疑惑。
我想知道,全职妈妈在家庭财产上是否可以和丈夫享有一样的权利?
当然可以!虽然全职妈妈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但这并不意味着丈夫赚的钱就只属于他一个人。实际上,全职妈妈完全有权利和丈夫一起管理、使用和处分这些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遭遇家暴的妈妈:
结婚前他对我很好,可婚后只要他心情不好就会动手打我。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为了孩子,只能选择一直隐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如果不幸遭遇家庭暴力,首先,可以选择报警,让警方介入处理,以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其次,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法律手段来约束施暴者的行为。
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伤情照片、医疗记录、报警记录等,并做好伤情鉴定,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明。
离异妈妈:
我是一名离异妈妈,孩子抚养权归前夫,按照之前的约定,我每月都有正常探望孩子的权利。然而,最近前夫却总是找各种理由阻挠我,不让我见孩子。那么,他真的能阻挡我去看孩子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这意味着,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正常探望孩子,前夫无权阻挠。如果探望权受阻,可视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前夫仍然不配合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且情节严重的,还可对其采取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措施。
年迈妈妈:
我是一位年迈的老母亲,辛苦操劳了大半辈子,如今岁月不饶人,腿脚已不如从前那般利索,生活也成了问题。可女儿嫁去了外地,身边的儿子对我不管不顾,我该怎么办呢?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也明确指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子女不赡养年迈母亲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母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希望这份与众不同的“爱”
能为母亲们排忧解难
愿所有的母亲都能被呵护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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