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0 14:34:48 查看34次 来源:彭佩荣律师
走路突然转身撞到后面的人,尽然获赔7万??
前言
走路也得像开车一样保持"安全车距"?没保持距离竟然要赔7万?法律都没写清楚的事儿,法院凭啥这么判?
案情简介
青岛某小区人行道上,62岁大妈刘某边打电话边走路,突然一个转身,和后面正常走路的王某撞个正着。大妈摔成骨折评了十级伤残,最后法院调解让王某赔了大妈7万块!
调解规则
大妈责任70%:转身不看路,好比开车猛打方向盘;
王某责任30%:跟得太近没刹住,就像追尾司机。
法院调解逻辑
一、法律底牌:
《民法典》说了,谁有过错谁担责——大妈"突然转身"算大错,王某"跟太紧"算小错。
二、 神比喻:
把行人转身比作汽车变道!法官内心:后面的人得留够"刹车距离",哪怕你是用脚走的。
三、调解小心机:
为啥不直接判决要调解?懂行的都明白:法律没明确规定的事儿,调解书比判决书"安全"!
律师提示
一、 安全距离口诀:
人少路段:保持1-2米(差不多是你伸直手臂的距离)
早晚高峰:至少留出半个身位(别跟煎饼果子似的人贴人)
二、 高危动作预警:
打电话、系鞋带、突然转身——做这些动作前记得扭头看看,跟开车打转向灯一个道理!
三、遇见三类人赶紧躲:
老人、小孩、孕妇,离他们至少两米远!法院对这些"弱势群体"特别关照。
结语
这案子给所有人敲警钟:
走路别看手机!
转身先回头!
别跟得太紧,像黏在别人背后似的!
记住: 管好脚步,看好路,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附:网友神评论
—交通法规里好像没有行人要保持安全距离的说法。
—走路也要保持安全距离。
—行人的安全距离是多少(米)?快快公布一下吧!
—碰瓷新赛道,碰瓷者的时代来了
—王某实在太冤了,真是人在路上走,锅从天上来,明明是自己突然转身掉头,碰到了别人,怎么还要别人来买单?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汽车发生追尾,可以说是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但在走路这样的事故中,还是第一次听说要保持安全距离。
—在事件中,不是王某不小心追尾,而是“前车”先突然掉头,如果说放在交通规则里,是不是刘某掉头前,要先观察后面的情况、等到周围环境安全时,才能掉头呢?
—国家应该尽快立个“走路法”,规定一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看来,以后还是不要轻易出门了,毕竟,自己的行踪是固定的,别人的路线却无法预料,如果旁边的人突然倒下,自己就要承受“无妄之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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