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0 19:24:28 查看92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倒卖手机号验证码被诉刑民双案,律师出手助其缓刑免押!
基本案情
黄某某于 2020 年 7 月以来,利用其在电讯店为顾客办理开卡等业务的便利,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顾客的手机号码、验证码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某东、某宝等软件账号,每注册成功一个账号获利人民币1.5元至20元不等。
这项非法操作持续了一年之久,截至2021年7月,黄某某共获利约2万元。
案发后,黄某某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抓获归案,后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难点
1、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双重压力
起诉方要求黄某某承担公益赔偿1.7万元,并要求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彻底删除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以消除社会危害。
2、行为持续时间长,认定“主观恶性小”难度大
行为时间跨度达一年,呈现出一定的“持续性”与“职业化”特征。
2、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开惩戒性
不仅涉及赔偿,还附带媒体道歉与信息删除的强制义务,法律影响力大,对被告人名誉影响深远。
辩护代理过程:
1、 及时会见与策略沟通: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厘清其行为性质及获取利益链条,明确辩护策略重点为“行为用途”“无严重后果”与“积极弥补”。
2、 主动退出违法所得:黄某某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3、 主动赔偿、履行公益诉讼义务:在律师建议下,黄某某主动预交公益赔偿款1.7万元,为争取宽大处理奠定基础。
4、 成功争取取保候审:自介入起仅用一个月时间,即为黄某某成功办理取保候审,避免长期羁押。
核心辩护观点
1、 行为虽违法,但后果较轻:所出售的手机号码仅用于平台注册接收验证码,尚未被查明直接参与电信诈骗等严重犯罪,没有对他人精神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后果。
2、 认罪态度良好:黄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积极认罪悔罪,具有明显从轻量刑情节。
3、 积极弥补过错:主动退出违法所得,预交全部公益赔偿金,表现出真诚悔过之意,可以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
1、 黄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2、 民事部分判令其支付公益赔偿款1.7万元;
3、 被责令在国家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登报费用自理;
4、 被强制删除全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注销用于侵权的通信软件账号。
案例评析
黄某某的行为持续时间较长,非法获利金额不低,且需面对刑事处罚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双重法律责任,案件初看有实刑、羁押的高度风险。但在律师及时介入后,围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用途不具有直接危害性”“积极退赃赔偿”等关键点展开有效辩护,并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缓刑,避免羁押,实现了法律责任的实质化承担与人身自由的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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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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