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签的合同对用人单位还有效吗?

2019/03/06 14:23:51 查看1384次 来源:侯海英律师

  离职后签的合同对用人单位还有效吗?

  小王是甲公司的项目经理,一直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关于购买办公用品的买卖合同,2018年9月6日,小王离职,2018年9月7日,乙公司销售代表与小王又签订了一批关于购买新的办公用品的买卖合同,但甲公司一直拒绝付款,无奈之下,乙公司将甲公司起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规定,表见代理可分为三类: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以及代理权尚未终止的表象的表见代理。具体而言,构成表见代理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民事行为的行为人和相对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内容要合法、意思表示要真实;

  2、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外观;

  3、相对人误认为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产生误解的原因是被代理人的行为与权利外观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牵连性;

  5、相对人对误解的发生无过错。

  在本案中,若要甲公司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则乙公司应当满足其对小王离职的事情并不知情,才能构成表见代理,在甲公司承担了付款责任后,甲公司可以另案起诉小王侵权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离职后签订的合同对公司是否有效,公司是否需要对已经离职员工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一定是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的!在这里提醒大家,在负责公司对外事务的员工,特别是有特别授权的员工离职后,公司一定要注意善后工作,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理想的建议就是做好一切大小事务的交接工作,小到一个办公文件的交接,大到公司授权的文书更改以及相对应的客户对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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